刘光华,内江市东兴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2019年6月被东兴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为东兴区法院人民陪审员。任职以来,她坚持在工作、生活中不断强化自身法律意识,加强自身法律素养,4年间先后参与了包括离婚纠纷、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交通事故、网络赌博等各类民事、刑事诉讼案件近100件。
坚定陪审之志,不断提升法律素养
2019年10月,刘光华刚任命为陪审员不久,东兴区法院选派她参加了四川省第一届全省人民陪审员专题培训班。在培训期间,刘光华积极遵守组织纪律、认真学习、积极发言、撰写心得,展现出东兴区法院人民陪审员的良好精神风貌。出于对法律的兴趣与喜爱,刘光华经常向法官请教法律知识,也时常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人民陪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条文,认真钻研法律知识,充实专业知识储备。
用心参与陪审,积极充当法律宣传员
每次参加合议庭,刘光华都会在开庭前仔细阅卷了解案件情况,查阅相关法律条文,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将案件矛盾症结点“了然于心”。开庭当天,她也总是早早地来到审判庭与法官、书记员交流案情。在庭审过程中认真倾听总结双方争议焦点,针对案情模糊情况及时发问,宣判后协助法官为当事人答疑解惑,细心对待每一个案件,为服判息诉、案结事了作努力。4年的陪审经历,让她深感许多百姓对法律知识了解不多,人民陪审员不仅要做好陪审工作,而且应该主动承担起宣传普及法律知识的业务,出庭的时候是陪审员,不出庭的时候是普法宣传员。为此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刘光华经常主动向身边人讲述陪审故事,“以案说法”,把陪审中学到的法律知识传播出去,告诫身边人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的重要性。
用情参与陪审,当好“不穿法袍法官”
在一次参与离婚案件的合议庭中,双方当事人情绪异常激动,一方甚至扬言要做出冲动行为,导致庭审过程一直争执不休,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休庭时,刘光华主动与当事人摆起了“龙门阵”,用自己的家庭故事引导教育当事人,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重归于好,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这让刘光华感到婚姻家庭纠纷看似一个家庭的小事,如果处理不好的话很可能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帮助法官化解矛盾冲突,让她感到作为人民陪审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责任感!
几年的陪审工作,让刘光华真切地看到了法官、书记员等法院工作者工作的辛苦,他们在高负荷的状态下认真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让刘光华打心底敬佩,她很喜欢人民陪审员这个“不穿法袍的法官”的身份,她愿尽最大努力参与陪审工作,当好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沟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侯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