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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事不冷静致人伤害 法官调解当庭兑现

来源: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许露妍 赵旭 发布时间:2023-12-03 18:45:07

近日,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许法官积极作为、勇于担当,高效化解纠纷,不仅使当事人当场拿到赔偿款项,而且做到案结事了,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充分彰显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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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5日,蒋某驾驶轿车到加油站加油时,与李某发生口角,蒋某遂将吃剩的包子扔向李某,并在明知李某抓住车门的情况下,拖行数米,开车离开,致使李某受伤住院治疗11天,住院期间产生的费用全部是李某自行垫付。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等损失费用共计20000元。

考虑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如处理不当,可能会进一步激化原被、告双方的矛盾,开庭前,法官从法律规定、公序良俗、人情世故等方面劝导原、被告,促使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5500元,被告蒋某当场通过微信转账给原告李某,双方握手言和,取得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法官寄语:公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法律的保护,因口角之争而侵害公民身体健康权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作为一个成年人,我们要学会掌控自己的情绪,而不是让情绪左右自己。在与他人发生矛盾时,要保持冷静、避免冲动,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

责任编辑:汪怡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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