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共建家园 共话民生 内江市中区法院开展物业纠纷化解专项行动

来源: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17 19:53:02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指示精神,破解群众难题,增进民生福祉,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诉源治理工作,近日,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决定开展为期一月的物业纠纷化解专项行动。


1.jpg


专题动员部署

在专项行动前,通报《2019-2023年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统计分析报告》,并邀请区委政法委、区委组织部、区住建局、区住保中心等相关部门,内江市物业管理协会以及34家物业公司共同探讨交流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物业服务管理、业主合理诉求、红色物业打造等相关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专项活动内容

领导包案一批。专项行动工作由院领导牵头,并主动包案审理一批,全流程压实责任,推动物业纠纷切实化解。

诉前化解一批。对调解意愿强、调解难度较小的小区物业纠纷,全力开展调解员结对调解工作。我院10名调解员各自负责结对的小区和物业公司,进行上门调解、到院调解。

集中审理一批。涉诉标的较小或双方争议不大,属于速裁简案范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由速裁团队审理,涉诉标的较大且矛盾纠纷较大、案情复杂的由民商事团队审理,积极运用上门送达、电话送达、电子送达、线上庭审、音视频调解等方式快速审理一批。


专项活动倡议

为将物业纠纷化解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形成持续化、常态化工作机制,把高质量发展现代物业服务能力同满足居民美好生活需要紧密结合,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我院谨向全体相关部门及物业服务公司发出以下倡议。

 一、坚持党建引领。通过小区党组织全覆盖、厘清权责界限、优化物业管理、理顺治理机制、调动党员参与,切实让物业管理“红”起来。

二、坚持高质量服务。健全服务质量保障体系,严格遵守服务合同和行业规范,主动履约、加强管理、做实服务。

三、坚持诚信经营。自觉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树立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依法参与市场竞争,反对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坚持氛围导向。突出文化宣传,选树“文明家园”“最美家庭”,“金牌红色小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的社区文化氛围。

五、坚持重点突出。既要重视优化物业服务和区域安全管理,又要重视纠纷化解和风险防控,做到纠纷及时调解,矛盾当地化解。

六、坚持统筹协调。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认真部署落实,建立健全物业服务机制建设、组织协调、考核评估、指导督促,推动全区物业高质量发展。(晏雨霏(实习生)廖庭玲)


责任编辑:梦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