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依法惩治职务犯罪
峨边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徇私枉法罪案件
“我作为国家公职人员,违背道德底线,法律意识丧失。我现在失去自由,不能过正常人的生活,父母生病我不能在身边尽孝,子女需要陪伴我也不在他们身边。今天我惨痛的教训都是我一手造成的,希望昔日的战友们不要像我一样,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庭审中,井研县司法局原一级科员贺某声泪俱下地为昔日种种罪行忏悔,旁听人员无不深受震撼。 11月7日,峨边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井研县司法局原一级科员贺某犯徇私枉法罪一案,案件由峨边法院院长万华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峨边检察院检察长汪恒出庭支持公诉,政法干警、人民监督员共20余人旁听此次庭审活动。 公诉机关指控 被告人贺某在井研县公安局研城派出所工作期间,利用自己承办案件的便利条件,多次接受雷某、廖某的宴请和娱乐安排,对明知是有罪的吴某、廖某、雷某三人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秩序井然,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和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依次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被告人陈述等环节,公诉人通过多媒体示证直观展示了本案证据,被告人贺某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贺某作为司法工作人员,明知吴某、廖某、雷某等三人有罪而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诉,其行为构成徇私枉法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以被告人贺某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彰显了司法机关合力打击职务犯罪的坚定决心。两个多小时庭审,清晰展现了被告人贺某一步步突破“底线”、跨越“红线”、走向违法犯罪深渊的全过程,为在场人员“零距离”敲响了警钟,真正达到了“惩处一起、教育一片”的警示效果。下一步,峨边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职务犯罪,结合典型案例持续开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