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叙永法院执行局干警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30000元申请执行金额一次性执行到位。
梅某诉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李某应支付梅某借款30000元。案件生效后,李某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梅某遂向叙永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依法对被执行人李某的财产进行了查询并依法冻结了李某使用的微信、支付宝以及银行账户。
为保障执行顺利进行,承办法官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送
达给李某,并多次督促其履行相关义务。然而,李某面对法院的执行文书仍旧消极履行,拒不接听执行法官电话,躲避执行。
在冻结李某银行账户时,执行法官查询到李某账户中无任何可供扣划的资金。然而在账户冻结不久后,因不知道账户已被冻结,李某朋友向该账户进行了汇款。得知李某账户有款项汇入,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对这笔款项进行扣划,确保了本案得以顺利执行完毕,保障了申请执行人梅某的合法权益。
网络冻结作为一种高效、便捷的强制执行手段,可以有效避免被执行人挪移财产,逃避执行的情况,更可以减少执行周期,提高执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