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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涉企矛盾纠纷 护航民营经济发展

来源:泸州市叙永县人民法院 作者:郑先敏 发布时间:2023-11-03 09:48:15

为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转变司法理念,将能动司法贯穿审判办案全过程,叙永法院始终坚持能动司法,在“一站式”诉讼服务、多元解纷、诉中调解等多方面下功夫,促进矛盾纠纷在前端化解。

近日,叙永法院受理了一起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法院立案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联系了双方公司,在与被告公司多次沟通后,被告公司表示愿意承担原告公司向法院提出的诉讼请求,支付原告货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经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在2024年1月30日前向原告付清货款238751.2元,如被告未按时履行付款义务,则被告向原告另行支付违约金3587.5元,被告在付清原告上述款项后15日内原告完成原告应当为被告安装的防火门的五金件和卷帘门的安装;如果原告未履行安装义务,则原告退还被告50000元的卷帘门和6000元的五金件安装费用共计56000元。

今年以来,叙永法院民二庭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兼顾发展与共赢的主题,坚持调解先行,以非诉方式高效化解纠纷,着力减轻企业诉累、降低诉讼成本。下一步,叙永法院将继续做好送法进企业等相关方面法治宣传工作,为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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