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问题事关劳动者切身利益与社会的和谐稳定,内江市市中区法院对工资类案件始终优先执行、优先兑现,为“护薪”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近日,市中区法院1名羁押于内江市拘留所的“欠薪”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提前解除了拘留。
被执行人系工程劳务包工头,申请执行人常到被执行人承包的工地上务工,经双方当事人结算,被执行人尚欠申请执行人工资21000元,因被执行人未支付欠付工资款项,申请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未按调解书履行,申请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依法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后,查明被执行人未如实申报自己的财产,且在本院依法搜查后,发现被执行人存在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情况。
10月25日,市中区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拘留15日,并送交公安机关收押于拘留所,在移送拘留途中,承办法官对被执行人及被执行人家属释理明法,批评教育,希望被执行人能主动和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
10月30日一大早,被执行人的家属就找到申请执行人一起来到法院,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了一部分案款,在被执行人出具了悔过书后,本院决定提前解除对被执行人的拘留。
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经常采用的强制手段,但对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并不是目的。市中区法院本着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对被执行人开展说服教育和双方矛盾化解工作,最终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真正做到案结事了。(陈 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