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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法“枫”景:赴医院温情调解 为民解忧无小事

来源: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 作者:周琼 李庆 发布时间:2023-10-31 11:30:21

2023年9月,纳溪区法院江宁法庭受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刘某某于2022年患脑梗死,瘫痪在床,因与陈某感情不和,长期分居,自己患病期间陈某也未尽到照顾义务,遂委托其女儿将离婚诉状递交法庭。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立即与刘某某电话联系,刘某某称自己因患脑梗,现正在赤水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遂委托女儿代其提交诉状,要求与陈某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为了促进家事纠纷柔性化解,承办法官与陈某进行电话沟通,了解夫妻双方感情状况,就是否同意离婚和财产分割问题询问了陈某意见。承办法官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考虑到原告刘某行动不便,于是在9月28日上午来到赤水市人民医院病房,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释法明理后,双方自愿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并就财产处理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上门调解,释法明理,迈出去的是脚步,温暖的是民心。近年来,纳溪法院江宁法庭以全力打造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为目标,始终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宗旨,把法庭搬进田间地头、乡镇社区、学校操场,搬到人民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在法院与群众之间架起了“心”的桥梁,让广大群众真切感受到了更多的司法温度。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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