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泸州市纳溪区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集体学习暨“四下基层”专题研讨交流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下基层”的重要批示精神。针对“四下基层”制度,党组中心组成员结合个人思考和工作实际交流学习心得。党组书记、院长吴江主持会议,全体中心组成员参加专题学习。
会议指出,“四下基层”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宁德工作期间大力倡导并身体力行形成的工作方法和工作制度,是践行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和群众路线的重要载体。我们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下基层”的重要批示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主题教育活动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结合起来,以更高站位、更严要求、更强自觉全面做好法院各项工作。
会议强调,一要讲政治、顾大局。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活动,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运用好“四下基层”工作制度,自觉从政治高度谋划和推进工作,全体党员干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观大势、谋全局能力,自觉把高质量发展理念贯穿到审执业务工作中。二要明责任、抓落实。分管院领导要指导分管部门根据本院质效数据发布情况,对审执指标及时分析、梳理、找到问题短板,持续加强长期未结案、四类案件、诉前调解,诉源治理等工作;重点抓好结案均衡度、结案率、改发率、执行一体化指标考核工作;针对弱势指标,强化应对措施,加强条线沟通,强化案件质量意识,着重提升服判息诉效果。三要攻坚克难、加压奋进。要把审判业务与司法政务、绩效考核、“知、督、促”等配套机制一体推进,要统筹部署,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坚持完善提升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建设工作,加强诉源治理,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示范人民法庭”创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