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九龙县人民法院与九龙县公安局密切配合下,联合执行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被执行人迫于警法联动形成的强大执行威慑力,当场履行了案款。该案的成功执行,显示出“法院+公安”联动执行的强大震慑力。
2019年,被执行人骆某与前夫通过法院调解离婚,明确二人婚生女由前夫抚养,骆某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调解书生效后,骆某从未主动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前夫多次催要无果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立案执行后,法院向骆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法律文书,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多次对其进行督促,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主动履行。但骆某一直以“没有钱”为由怠于履行,法院先后对其进行两次传唤都拒不到庭。
在掌握了骆某行踪后,执行法官拟拘传骆某到法院,并视情形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由于执行警力不足,九龙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庚即与县公安局联系请求警力支援,得到县公安局积极回应和支持。随后执行干警、公安民警联合行动,在骆某家中成功将其挡获。
在执行现场,执行干警对骆某的财产状况、履行能力等依法进行了全面调查,拟将骆某拘传回院作进一步处理。迫于强大的执行威慑力,骆某当场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愿意履行案款。骆某现任配偶向执行法官反映骆某近期身体不适,不宜采取强制措施,并提供了相关证据材料。同时他还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立即为骆某筹钱帮助其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并保证后续的抚养费会按期支付。
执行干警在彰显执行强制性的同时也落实文明执行理念,综合考虑骆某的认错态度和具体案情后,决定暂不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但要求骆某本人和其配偶作出了书面保证,同时执行法官再次告知了不履行调解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对其不支付抚养费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最终,骆某按要求履行了案款。长期拖欠的抚养费终于得以兑现,有效维护了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宋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