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古蔺县法院立案执行田某某与某某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一案。
案情简介:2020年,申请人田某某在为被执行人某某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装修过程中受伤致残。田某某因伤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失业在家,加之借钱治疗,生活十分困难。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了解到,被执行人某某旅游开发公司是一家集旅游、住宿、餐饮于一体的小微企业,前两年因受疫情影响,公司遭受重大损失,面临大额亏损。今年以来,公司经营才开始有好转,若是现在采取强制执行,公司将面临倒闭的可能。一边是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边是助力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如何找到两者间的平衡点是本案的关键。
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执行法官分别和双方当事人沟通,促使双方达成分期履行的共识。随后,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到法院具体协商处理本案。调解过程中,执行法官充分释法明理,让被执行人认识到作为企业应当依法承担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法律责任、社会责任,强化被执行人的责任与担当,引导企业主动作为。同时,执行法官向申请人讲明小微企业发展的艰辛以及该企业对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一一解答申请人心中的疑虑。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当场支付20000元,余款分期支付,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提供房产对后续欠款进行担保。截至目前,申请人田某某已经收到被执行人的第一笔分期付款资金。该案得以妥善解决,既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助力了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下一步,古蔺县法院将坚持助力小微企业、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工作重心,深入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