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上午,威远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出动干警和执法人员到威远河开展“2023年威远河流域生态环境修复鱼类增殖放流”活动,督促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涉案当事人依法履行增殖放流义务。
活动现场,随着鱼袋封口被打开,4万多尾鲢鱼和鳙鱼苗活蹦乱跳地迅速游入水中。通过增殖放流及时补充了受损水域渔业资源,有效修复和改善了水域生态环境,促进了威远河流域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威远县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坚持惩罚犯罪与修复环境并重,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修复活动,以发生在身边的鲜活事例引导群众共同守护绿水青山。(赵 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