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屏山县法院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成功化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促成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耐心促和解,践行善意执行
2021年3月中旬,原告敖某经案外人罗某介绍到被告屏山县某建筑劳务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承包的工地上干活,期间被倒塌的强砸伤,后被送往医院治疗,经鉴定为九级伤残,经屏山法院判决某公司赔偿敖某各项损失267299.04元,原告敖某经多次催讨未果,向屏山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徐某要求某公司按期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但是徐某称是案外人罗某挂靠公司承包的工地,应该找罗某索要赔偿款,故迟迟不肯出面解决问题。后经执行干警的耐心释法明理后,要求徐某必须亲自到庭共同协商解决本案。10月12日,徐某到庭后对法官说:“法官,不是我们公司不还,我们公司早就没有营业了,我们这些小公司也不容易啊,有时候一个工地干下来不但赚不到钱还得赔钱,再说这个案子本来就不关我们的事,是罗某挂靠公司干的工地。”出了这种意外,是谁也不愿意的,但事已至此,大家还是要积极面对,多替对方换位思考,尽早把事情了解了,公司是没有钱的,我愿意和罗某一并承担本案的赔偿责任。
在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和语重心长的劝解下,敖某同意某公司、徐某、罗某共同赔偿各项损失22万元,其余损失自愿放弃,最终双方化干戈为玉帛,在各自家人及执行干警的见证下达成分期履行协议,并当庭支付赔偿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