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攀枝花市仁和区法院主动强化职责,跑出执行“加速度”,在执行实践中实现公正与效率双赢。
申请人薛某某、张某某与被执行人攀枝花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彭某某合同纠纷两个案件,申请执行标的金额120000余元。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彭某某名下没有可供执行财产,且拒不配合法院工作,导致案件无法执行。
2023年10月10日,二申请人在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找到了彭某某,要求法院对其采取措施。执行局立即对该突发情况进行研判,并向院领导汇报。经统筹安排,迅速组织四名执行干警驱车奔赴现场突击执行,于当日19时许达到内江市威远县。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向被执行人彭某某释法明理、耐心劝解,并告知其如不配合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当晚21时许,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说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被执行人立即向二申请人支付79000元,二申请人自愿放弃剩余一切其他利益。
此次执行活动历经七个多小时,往返1500余公里,执行完毕两个案件,申请人对区法院执法干警的辛勤付出表示肯定,并赠送锦旗以表感谢。
下一步,仁和区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开展常态化集中执行行动,积极打击抗执、拒执行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奋力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提升人民群众公平正义感受度。(马彦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