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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直到我遇到了钟法官”

来源: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0-17 09:3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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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7日,是中秋、国庆“双节”放假后的上班首日,一封感谢信被送到了市中区法院苏稽法庭。信件内容简短,但真诚,字里行间流露出当事人对于法官的感激之情。

据悉,这位写信的当事人,父母为当地农民,家庭经济条件相对困难。2021年,他辞去辅警工作,参加当年度秋季征兵,体能测试成绩优异,但因其仅有中专学历,便有了提升学历的想法。后通过熟人介绍认识了本案被告乐山人张某。

按照张某要求,他和家人东拼西凑了1.4万元并以银行转账方式转给了一案外人(此人已下落不明),委托张某帮其办理大专学历报名入学考试手续。但双方未签订委托合同,张某亦未出具收条。

而后,他将报名所需资料全部交给张某,但张某在收到委托款和报名资料后,迟迟未有后续进展。随着时间殆尽,他也因无大专学籍导致征兵落选。

因张某未能帮其办理报名手续,他多次通过电话、微信找张某退还相关款。但张某仅通过介绍人向其退还现金5000元后,便将其微信、电话删除。至此,二人便失去联系。他动身来到乐山寻找张某,未果后不得不向公安机关求助。

民警联系到张某后,张某拒绝到场并在电话中向民警承诺一定向其退还余下委托款项。此后,张某不仅未履行承诺,又再次失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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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5日,他通过网络立案,要求张某退还余下9000元委托款项。钟法官收案后,为查清案件事实,认真审阅卷宗后,便立即联系原告详细了解案情。

钟法官尝试了多种途径,终于与被告张某取得联系,并从张某口中了解到该案事实与原告陈述的案件事实几乎相同。在法官耐心劝解后,被告既对原告诉讼请求无异议,也同意放弃举证答辩期限,并承诺将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上签字。但被告突发疾病导致行动不便,在实际操作中,亦不知如何登录网络平台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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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为方便双方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高效、公平、公正地解决纠纷,承办法官、书记员、法警利用午休时间来到被告办公地点,向其送达法律文书,并指导其登录调解平台签字。最终,该案经过一天时间调解结案,在法官引导下,被告按时履行法律义务。

这封亲笔感谢信只是苏稽法庭近年收到的众多锦旗、表扬信、感谢信中的其中一份,但也侧面反映出法庭干警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坚定司法便民、司法为民理念,以实际行动践行着“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的庄严承诺。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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