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最开始拿到这个健康权纠纷案卷的时候,我就知道,这又是一场难打的仗,涉及两个未成年人,案件处理到最后,也许最坏的结果就是一份挂在网上的判决书,我不得不慎之又慎,与刘法官和一名陪审员组成合议庭一同审理这个棘手的案件。
原告小宇是个8岁的小男孩,被告小瑞比小宇大5岁,两个人住在同一小区的同一栋楼。小宇的母亲诉状中陈述,小瑞在玩耍过程中拉扯小宇,致使小宇摔倒造成下巴受伤。小宇母亲多次找到小瑞的父亲协商赔偿事宜,但对方态度恶劣,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通过翻阅卷宗材料和查看警方对指认事发地点的视频录像,案情渐渐浮出水面。两个孩子在躲猫猫游戏的过程中,由于双方在一楼窗台进行“抓捕”,当小瑞伸手抓住小宇裤脚的时候,小宇正往窗外跳,于是小宇就这样摔下去了。
了解案情之后,我和合议庭成员进行讨论,并对责任的划分有了初步的意见,认为小孩子玩游戏时往往是把握不住危险与安全的分寸,这件事情本身不是很复杂,双方都有各自的过错。我想着能够在双方对赔偿金额达成一致的基础上促成和解。毕竟判决书是要挂在网上的,我不希望在他们整个童年中,提醒做游戏要注意安全的,是一份关于写有他们名字的法院判决书。
我们先是尝试着与双方的法定代理人进行沟通,希望能在了解案件的基础上促成双方的和解。第一次拨通小瑞父亲的电话,对方一听便很不耐烦地挂掉电话,把法院的电话拉黑。通过邮寄向小瑞父亲送达法律文书的邮件也被拒收退回。
我们决定上门调解。从被告家里情况了解,赔偿的经济基础是有的,于是我大胆揣测被告可能没有认识到自家小孩的过错或是有斗气的成份在里面。
小瑞的父亲没在家,是小瑞的其他家人开的门,当得知我们是法院工作人员,仍很不配合,并拒绝回答关于小瑞父亲的任何问题。此时我心想,既如此我也要把道理讲通,既是一家人,一定会互相沟通的,只要做通一个人的思想工作,或许调解就成功了一半。
两个小时后……小瑞家人的态度终于转变了……
第二天一早,我刚到办公室便接到了小瑞父亲的电话,我赶紧抓住机会,鼓励小瑞父亲做好孩子的榜样,又把存在过错就应承担相应责任的道理举一反三的和小瑞父亲讲了一遍又一遍。
正常开完庭后,让双方通过庭审清楚的了解了事情发生的过程,又分别给双方做了思想工作,在合议庭的努力下,双方终于达成协议,各自让步,最终,达成了被告向原告赔偿各项费用12000元的协议,顺利完成了调解。
这个案子从始至终,小瑞的父亲都没有露面。我们只在视频证据中看见过小瑞详细说着案发当时的情景,作为审案多年的民事法官,我能从屏幕里看出这个小男孩的坦诚,他没有逃避责任,也没有撒泼打滚。我也为人父母,每当涉及未成年人的纠纷,总希望尽量给身处其中的孩子们减少对他们成长产生负面影响的因素。
监护人的教育责任任重道远,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需要家长出面解决问题的时候很多,不论事情的大小,父母处理问题的一言一行,都被孩子看在眼里,孩子们最初都是一张白纸,是父母的举止在牵引着他们的世界观、价值观的形成。也希望监护人们在孩子面前做好榜样,做好孩子成长路上的掌舵人。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案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