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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拘留3人!眉山东坡法院重拳出击

来源: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0-10 09:11:27

为进一步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2023年“双节”后第一天,东坡法院用行动兑现着“决胜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承诺,在打赢执行攻坚战役的路上必将继续勇往直前。10月7日,依法司法拘留3人,强力震慑了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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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一: 被执行人拒绝报告财产且无履行意愿

张某某与宋某一案经东坡法院调解,需支付申请人张某某赔偿款 41689元(含人工工资 5700元),宋某未按生效文书履行义务,张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东坡法院执行干警向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未履行执行义务,且拒绝报告其财产状况。节后第一天承办人法官通知宋某到法院,耐心向其释法明理,其仍不履行执行义务。遂对宋某采取15日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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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二: 被执行人有固定收入拒不履行

吴某某与窦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东坡法院于2023年6月8日判决返还吴某某借款86160元及利息,窦某未履行给付义务。判决生效后,窦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吴某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窦某收到执行通知书后,前后两次承诺还款,但都未按承诺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同时查明,窦某是某公司员工且有养老收入,但窦某对生效判决分文未予履行。执行法官立即决定,对窦某采取拘留15日的惩戒措施。

案件三:被执行人不积极履行法定执行义务

蒋某某与窦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东坡法院主持调解,达成如下协议:窦某某于2023年7月10日前支付蒋某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74224元。窦某某未按生效文书履行义务,蒋某某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窦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手续。窦某某拒不履行法律生效文书,执行法官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天。

东坡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活各类强制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抗拒执行、逃避执行、规避执行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最大限度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坚决维护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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