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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江县小学生:“泸法麒麟·童声诵法”活动开始啦,快来参加!

来源:合江县人民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0-09 16:18:20

金秋十月 法治飘香

“泸法麒麟·童声诵法”法治活动

开始啦!

合江县的小学生们

快来参加!

让我们一起用最真挚的童声

诵读最庄严的法律

一起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

本次活动将对优秀作品颁发获奖证书

并有丰厚奖品哦

一起来看看吧

活 动 详 情

活动时间

2023年10月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办单位

合江县人民法院

合江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合江县教育和体育局

活动对象

合江县小学生

作品要求

1.视频内容:诵读《民法典》《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与人民群众生活高度相关的法律法条,以及泸州地方性法规如《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还可诵读与之相关的法治金句(可参考“学习强国”法治金句专栏),每部作品诵读(作者)人数控制在1-3人,诵读完后加以简短的学生个人理解、认识解读内容(可由老师、家长辅导编排),诵读解读形式可自由发挥,鼓励多形式多样性。诵读均采用普通话诵读,发音标准、吐字清晰,富有感情;

2.视频规格:自行采用手机或相机横屏录制,总时长不超过2分钟;图像、声音清晰,画面平稳;视频格式为MP4或MOV,可自配背景音乐、字幕包装等;

3.诵读作者还需提供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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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方式

学校推荐投稿+个人自愿参与投稿:10月20日前将诵读作品及个人信息按要求发送到投稿邮箱:1125963022@qq.com,注意不能重复投稿。

展播评选

10月下旬起“合江法院”微信公众号展播诵读作品,并在当期设置网络投票通道,低年级组(1-3年级)和高年级组(4-6年级)分别得票数较多的前6部作品入选评选候选。


奖项评选

奖项设置


“十佳作品”10个

由评委会选出,低年级组和高年级组网络投票分别得票最多的前6部作品入选“十佳作品”候选,由联办单位组成评委会在候选作品中最终确定“十佳作品”共10个,其中低年级组和高年级组各5个;

“最佳人气奖作品”3个

由网络投票决定,整个活动网络投票得票最多的前3个作品,确定为“最佳人气奖作品”;

“最佳组织奖”3个 

“最佳指导老师奖”3个

获奖学校多的3所学校确定为“最佳组织奖”单位,获奖作品多的3位指导老师确定为“最佳指导老师奖”。


表扬奖励

1.获奖证书及奖品:由联办单位向获奖作品学生颁发获奖证书,每部获奖作品颁发价值等同的奖品,向获奖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向获奖指导老师颁发获奖证书,县法院、县教体局微信公众号对获奖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2.法治聘书:县法院向获奖作品学生颁发“泸法麒麟·合江”法治小宣传员聘书、纪念品,纳入“泸州麒麟·蒲公英”合江志愿服务队,可参与各类普法、“法院开放日”等活动。


样本参考

(一)

诵法部分:“大家好,我是xx小学xx年级学生xx,《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明确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解读宣讲部分:“同学们,我们要充分认识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及肇事者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未成年并不是法律的免罪符,即使未成年人不用承担民事与刑事责任,但是家长作为监护人依然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我们所有人都要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不管大人孩子都要杜绝高空抛物哦!”

(二)

诵法部分:“大家好,我是xx小学xx年级学生xx。《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公民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配合实施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规定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放置,减少日常生活对环境造成的损害。”

解读宣讲部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同学们,保护环境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比如垃圾分类,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余垃圾要分清哦,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爱护环境、守护绿水青山。”

(三)

诵法部分:“大家好,我是xx小学xx年级学生xx,《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十二条倡导文明用餐和健康饮酒,杜绝餐饮浪费。其中规定,公民外出就餐时,应当适量点餐或者取餐,践行‘光盘行动’。”

解读宣讲部分:“这个道理很简单了,同学们要始终牢记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外出吃饭可不要眼睛大肚皮小!能吃多少点多少,践行光盘行动,做文明小公民,还要倡导爸爸妈妈们一起遵守哦!”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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