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资中县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内江市刑事案件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实施细则(试行)》,适用速裁程序,集中公开开庭审理七件涉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七名被告人均认罪认罚,真诚悔罪,法官当庭宣判。
该七件案件实行一人独任审理,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整个庭审过程仅用三十分钟,在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提高了庭审效率,缓解案件挤压难题,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
资中县法院下一步将继续适用速裁程序开展集中审理,推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多办、快办、办好,推动构建资中县公、检、法、司一站式简案快办的治理格局,实现刑事审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法官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二百二十四条及司法解释第三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谢夕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