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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有机结合 让执行工作有力度有温度

来源:九龙县人民法院 作者:宋冬平 发布时间:2023-09-29 21:2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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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九龙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在执行办案中坚持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有机结合,做到案结事了,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主导下,九龙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采取灵活的执行措施,加大协调力度,于近日圆满执结一起涉案人数多、执行标的金额大、社会关注度高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赔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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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22年底,九龙县某火锅店“地沟油”案件引发当地群众普遍关注,随着该案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判决生效,法院如何执行巨额公益赔偿金又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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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九龙县人民法院立案执行郭某某等6人刑事附带民事惩罚性赔偿案,执行标的金额高达450多万元。执行人员调查发现,本案中有一名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足以履行全部赔偿金,其余被执行名下财产均不足额或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人员同时调查发现,这起看似简单的案件,其背后的法律关系和利益纠葛十分复杂。

由于原生效判决依法判令6名被告人对该笔惩罚性赔偿金承担连带责任,是直接执行有足额财产的被执行人高效结案,还是采取其他更稳妥的执行方案这一问题摆在了执行人员面前。

执行团队通过整体分析案情后认为,如果直接执行有财产的被执行人,虽然有利于高效结案,但“一刀切”式的执行方式,仅让惩罚性赔偿涉及个别人员,不仅无法实现判决目的,而且也会对被执行人及其家属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同时,被执行人之间也会因连带责任承担方式、数额等产生新的纠纷和矛盾,进而衍生新的诉讼。脱离案件背后的实际情况“就案办案”并不可取,个案执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都将大打折扣。

对此,执行人员在认真梳理案情后,全方面考虑各方因素,严格按照善意文明执行相关要求,坚持公正与效率并重,把平衡各方利益作为本案关键,灵活采取执行措施,加强执行过程中与被执行人及家属相互间的协调,妥善推进案件执行。执行人员前往康定、大邑、成都等地监狱,在向服刑的被执行人送达法律文书的同时,给他们讲解相关法律规定,讲清案件执行情况,向他们晓以利害,提出执行方案及履行建议。通过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均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并希望执行人员向家属说明情况,组织家属进行协商,共同筹集缴纳赔偿金。

执行人员一方面推进案涉财产处置工作,选择对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影响最小的财产,通过网络司法拍卖、自行变卖等方式灵活处置,收回部分案款。另一方面,根据在监狱服刑被执行人的诉求,把开展被执行人家属协调,促使被执行人家属主动代为履行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同步推进。

一开始,被执行人家属对法院执行不理解,存在抵触情绪。办案人员组织被执行人家属召开执行政策法律宣讲座谈会向被执行人家属通报案情,告知被执行人狱中近况,宣讲相关法律规定,设身处地为他们算法律账、亲情账、经济账,逐步消除家属们对执行的抵触情绪。随后,通过个别约谈,召开案件执行协调会等方式,组织各方就赔偿金承担比例、数额、缴纳方式等进行协调。通过多次协调,在执行人员不断努力下,各方最终就赔偿金支付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并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被执行人家属陆续依约履行,该案450多万元案款全部执行到位。

执行后记

执行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善意文明执行是良法善治传统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本案执行过程中,九龙县人民法院不就案办案、不机械执行,在确保案款执行到位,确保维护司法权威的同时,综合裁判目的、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等案里案外因素,采用适度、合理、有效的执行措施灵活办案,努力降低对被执行人的影响,努力减低可能发生的矛盾风险隐患,做到了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有机结合,实现了执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宋冬平 

 

 

 


责任编辑:王思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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