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持续加大对抗拒执行、规避执行行为的惩戒打击力度,开展“失信大曝光”“打击违反限高令乘机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对于违反限高令、拒不配合、逃避、抗拒执行工作的被执行人予以严厉惩戒,今年已依法将641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883人,发布悬赏公告4则,发出搜查令5份,调查令8份,决定司法拘留40人,罚款24人,拘留、罚款人数同比增加500%,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109.53万元,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有力彰显法院执行强制性和权威性。
现发布两起失信惩戒典型案例。
案例一:拒不支付劳务工资、法院拘留促履行一案
案情简介:申请执行人詹某某与被执行人赵某某达成劳务合同,为其提供装修劳务,经双方当事人结算,被执行人尚欠申请执行人劳务工资8300元,在法院诉讼环节,双方达成调解意见,但被执行人未按调解书履行,申请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赵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只将送达回证签字后送交法院,未按要求对其一年内的财产状况进行报告。在执行期间,承办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释明不履行支付义务的法律后果,但赵某某无视法律权威,口是心非,屡次拖延、推诿。执行法官在查明情况后,前往某装修工地现场将被执行人拘留。在等待体检结果,准备送往拘留所期间,赵某某主动联系家属前往法院,履行完毕所有款项,该案圆满执结。
典型意义:欠薪问题事关劳动者切身利益与社会的和谐稳定,市中区法院对工资类案件始终优先执行、优先兑现。在本案中承办法官在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释明不履行支付义务的法律后果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针对其行为,“送拘”的威慑作用得以有效发挥,最终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为“护薪”提供了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案例二: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法院依法严厉惩戒一案
案情简介:被执行人邹某、林某欠申请执行人某制造有限公司货款41万余元,在法院判决文书生效后,2名被执行人均未在期限内履行法定义务,申请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案件执行的前期阶段,执行法官多次通知2名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林某未按法院要求接受询问,且拒不报告财产状况。法院查明邹某在判决生效后以离婚方式将名下财产无偿分割给前妻,属于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两人均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在查找到2名被执行人的踪迹后,执行法官联合法警依法将2人带至法院开展约谈,对其手机、钱包等随身物品进行现场搜查,并最终搜查出现金,执行法官当场决定对两人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分别罚款,并对邹某作出拘留决定,将邹某送至内江市拘留所就近关押。
典型意义:本案被执行人以离婚作为掩饰,转移财产,逃避法律义务,执行人员积极主动查证,发现并掌握被执行人转移财产这一行为,及时予以处理,既保护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又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进行了司法惩戒,有力打击了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维护了司法和执行权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张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