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江市市中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幼儿间追逐摔伤的民事纠纷案件,原、被告均到庭参加诉讼,经法官耐心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1000元医疗费,双方矛盾得以化解。
在一天上学的早晨,小邓妈妈和小刘妈妈各自带着孩子到校门口等候,两个妈妈在旁聊天中,小邓走向小刘,和小刘绕着校门外的空地追逐跑圈。在此过程中,小邓突然摔倒并受伤流血,小邓妈妈立即带小邓就医,并报警称小邓被打伤。经派出所几次调解,小邓的父母坚决要求小刘赔偿医疗费,而小刘的父母认为小邓受伤属于意外,不应该赔偿。因双方各执一词,小邓父母将小刘及小刘的父母起诉到法院,要求依法判决。
立案后,法官及时到了处警派出所调查了解情况。经调查,小邓和小刘是同班同学,平时双方父母也常有交流,现因本案产生了矛盾。为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妥善处理该案,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双方家长进行沟通,但双方分歧较大,故法官及时安排开庭审理。在庭审中,法官通过“背对背”方式调解,分别向小邓父母和小刘父母解释法律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责任的规定,也劝解双方勿要因小事影响相处,影响孩子的正常交友和健康成长,要为孩子创造良好的学习和交友环境,保护孩子间纯真的友谊。经过法官细心释法和耐心劝解,小刘父母自愿赔偿小邓医疗费,小邓父母接受其赔偿并放弃了其他诉讼请求,双方握手言和。
市中区法院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以未成年人为本,从未成年人的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出发和本着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权益、利益案件予以特别关注。今年办理的231件涉未成年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结案125件,调撤率为55.11%,通过调解妥善处理涉未成年人民事纠纷,优先考虑未成年人生存、学习需要,全面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肖 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