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罗法官,感谢黄主任,你们都这么为我着想了,我也就没有顾虑了,我尊重法院的执行,配合你们的工作。”
“感谢郭法官,如果没有你们,我的赔偿金何年何月才能到位哦?”
“罗法官、郭法官,法院在这个执行案件中,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为我们当地消除了矛盾隐患,为你们工作点赞!”
这是近期屏山法院邀请人大代表、各级组织共同参与、见证能动执行实现多赢、共赢的一起典型刑附民执行案件。
基本案情:被执行人王某与申请人张某系同村邻居关系。2017年10月28日晚,王某听说张某未经他同意砍了自家一颗杉树后遂心怀不满,持刀至张某家中找其理论欲将其捅死并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将张某全身多处刺伤,张某妻子范某制止过程中也被王某用匕首刺伤,后王某投案自首。经鉴定,张某受伤为轻伤一级一处、轻伤二级两处;范某轻微伤。诉讼过程中张某、范某与王某达成调解协议,王某赔偿张某、范某各项损失共计38000元,已给付4000元,剩余34000元在王某刑满释放后付清。2023年王某刑满释放,张某、范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本院查控发现被执行人王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存款,随即依法对涉案金额采取冻结措施。王某得知钱款被冻后,提出该款项系自己服刑期间房屋危房拆除所获得的补助款,如果被执行则自己住房得不到保障,加之自己疾病缠身,长期治疗费用较高,强烈要求法院解冻并不予执行。申请人则认为自己当初重伤,又垫付相应医疗费,经法院调解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强烈要求法院将冻结在案款项予以执行。
经调查了解申请人家庭条件相对困难,被执行人又刚刑满出狱且属五保户、贫困监测户。摆在法官面前的难题在于本案不执行到位则申请人不满;执行到位则被执行人不满。因此如果就案办案,不仅不能化解矛盾,更可能让双方当事人对司法和社会不满,出现新的涉法涉执信访;更严重的是极可能激化双方当事人之间矛盾甚至再次出现“民转刑”案件。
如何妥善处理本案矛盾,考验法官的智慧。面对两难的境地,屏山法院执行法官不惧困难,立即启动能动执行协调机制:一是立即调查核实被执行人款项属性,同时不放弃任何和解的希望,而是从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的高度出发,坚持把执行和解工作贯穿于案件执行的始终;二是针对案件当事人文化素质较差、法律意识不高的情况,认真做好法律释明工作,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讲解与案件有关的实体法、程序法等基本法律知识,使当事人对执行的可能结果有合理的心理预期;三是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协同民政、社区、派出所、司法所进行协调处理,在办案过程中,深入案件背后,全面掌握双方当事人的家庭、性格、喜好等各种信息,对症下药、因势利导,对当事人讲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法理、情理、道理的角度着手寻找突破口,适时抓住时机促成案件执结。
最终,在各方努力之下,为被执行人王某落实了基本住房保障、低保政策、公益性岗位补助,同时按照脱贫政策的要求全面解决了“三不愁、两保障”等各方面问题,王某对法院执行工作表示理解并感谢大家为此作出的所有付出,愿意将本案执行到位,申请人如愿拿到了自己的全部赔偿款,因此才会出现开头感人的一幕。
屏山法院坚持贯彻落实张军院长“要把能动司法贯穿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审判工作始终”的讲话精神,在执行工作中主动作为、能动司法,使得双方当事人、当地党委政府、社区对执行结果及法官工作予以高度认可,彻底消除了当事人对法院的对立情绪,消除了矛盾纠纷隐患,提高了法院公信力,以新的担当作为让能动司法成为政治、思想和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