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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翠屏区法院:延伸司法结一案解四纷

来源: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作者:邱晶 彭屏 发布时间:2023-09-27 14:04:54

近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法院李庄法庭成功调解原告雷某财诉被告雷某富共有纠纷一案,同时延伸解决了该家庭的4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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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某财与罗某莲系夫妻,家住翠屏区牟坪镇龙兴村,先后生育长子雷某与次子雷某富。农村土地承包确权后,该户家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共有4人,分别为雷某财、罗某莲、雷某富及其子雷某瑜。该户承包土地因“增减挂钩”项目被征收,有关部门向户主雷某富发放土地征收补偿款共计92万余元。雷某财与儿子雷某富因补偿款分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而诉至法院。

经调查,雷某对雷某富的成长及工作多有支持,因家中琐事致兄弟感情淡漠。雷某财、罗某莲因感情不和已分居,分别由雷某及雷某富赡养。父母失和、父子矛盾、兄弟隔阂,该家庭面临几个纠纷同时“爆雷”风险。如果处理不好,可能会导致案结事不了、一案结多案生。

如何破局,帮助夫妻、父子、兄弟重拾亲情?承办法官拿出了法庭的“三板斧”,法官寄语、走访调查、家门口解纷。法官通过走访征地部门、村社干部、附近村民及当事人,调查了解本案具体情况及家庭系列纠纷的由来,分析归纳案件争议焦点、纠纷化解突破点。

走访调查的同时,法官借用“家和万事兴”的古训,向被告发出“法官寄语”,开展释法明理,引导其孝顺父母、尊敬兄长、慎处家事。同时,也向原告雷某财及雷某释明相关法律,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征求2人对家庭纠纷的处理意见。“最关键的是父母的赡养、就医问题,需要我们一家人协商决定,至于补偿款,公平分配就行。”雷某说道。

通过多次沟通释法,双方对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分配、家庭纠纷的处理有了一定共识,丢失的亲情有了回归的希望。法官趁热打铁,通知原被告双方及相关家庭成员来到法庭,并邀请村社干部、人民调解员参与,共同化解此案及系列家庭纠纷。“只要一家人好好商量、不吵不闹,我愿意配合,相信一定会有一个好的结果。”雷某富表示。

“土地征收补偿款是按征收的土地数量与单价进行计算得到的金额,一般是发放给户主。对于村民家庭内部的分配,则由村民自行协商决定。”牟坪镇龙兴村党支部负责人说。

在此基础上,法官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协调,达成按4等份平均分配92万余元土地征收补偿款的一致协议。此案得到了圆满解决,但家庭纠纷如何解?

法官决定一鼓作气,继续对该家庭的其他纠纷一并进行调解,通过背对背调解、村干部劝说、反复释法明理,引导各方达成一致意见:雷某财、罗某莲自愿分别由雷某、雷某富赡养,各自分得的补偿款由雷某、雷某富保管,专门用于两人的生养死葬;如不够,则由雷某、雷某富各自补足;如有富余,则归各自所有。雷某、雷某富可以向父亲或母亲另行支付赡养费表示心意,也可以不支付。对于余下应征未征土地以后涉及的补偿,也按4等份进行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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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李庄法庭通过审理一个案件,同时化解了原被告及整个家庭之间的土地征地补偿款分配、老人赡养、遗产分配、未来补偿款分配标准等4起纠纷,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双赢多赢共赢。“感谢法官一事多办,为群众办实事,为基层解难题。”该村党支部负责人说到。

近年来,李庄法庭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推出法官寄语、问需清单、星光普法、家门口解纷等司法小创新,推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落实到基层一线。继承发扬“枫桥经验”,与李庄镇政府、派出所、司法所等签订“1+3”合作协议,会同宜宾仲裁委员会事务中心、宜宾市港力公证处搭建“法庭+仲裁+公证”解纷平台,建立健全“1+N”多元解纷体系,推动纠纷化解从法庭“单打独斗”向多方“协同发力”转变,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今年1-8月,李庄法庭已收集辖区4个镇问需清单30余份,组织开展星光普法、巡回审理、家门口解纷28场次,为基层组织和群众办实事、解难题10个,审结各类案件291件,诉前化解纠纷55件。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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