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一起执行案件中,青神县人民法院通过执行实施+警务保障快速反应机制,成功扣押被执行人车辆,为帮助申请人兑现胜诉权益迈出了关键一步,切实维护了司法权威。
据悉,黎某与刘某合同纠纷案件,法院判决刘某向黎某支付借款本金40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刘某仍未偿还欠款,黎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法院调查被执行人名下仅有一辆本田车,并进行首先查封,但该车一直未能实际扣押。法院穷尽执行措施后,于2018年10月终结本案本次执行程序。同时告知黎某若发现被执行人刘某的本田车可随时联系法院扣押。
“法官,你好。刘某的本田车找到了,停在小区电梯安装现场,请求法院马上前往扣押”,这是申请执行人黎某上午9点来院反映的情况,执行干警与司法警察立即出发,奔赴被执行人刘某车辆所在小区。
到达车辆所在小区后,执行法官核实车辆信息无误,通过询问确定被执行人居住的单元楼层,但室内无人应答,拨打被执行人电话也无人接听,就在执行法官决定强制扣押并联系拖车过程中,被执行人家属出现在现场进行阻扰,执行干警对其进行释法,但其仍拒绝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拒不提供被执行人联系方式及车辆钥匙,法院遂实施强制扣押措施。直至11时30分左右才顺利完成扣押程序。
“兵贵神速”,执行案件中的“查人找物”时机非常重要。本次车辆的成功扣押是青神法院执行干警善于抓住时机,司法为民的一次生动写照。后续如果被执行人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将依法启动拍卖程序进行处置,用以清偿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