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仁寿法院文宫法庭审结一起继承纠纷案件。
徐某与李某系夫妻关系,两人均已年逾七十。2022年9月16日,徐某搭乘李某经过文宫镇街上一红绿灯处时发生交通事故,致徐某、李某分别于当日16时38分、16时40分死亡。徐某与李某均无父母、子女,徐某有两个弟弟,李某有五个兄弟姐妹。
交通事故发生后,徐某的两个弟弟与李某的五个兄妹协商料理了二位老人的后事,并就交通事故赔偿款达成了分割意见。由于徐某与李某二人在李某名下还有银行存款5万余元及农村自建房一栋。李某的妹妹李某惠认为钱是自己的姐姐省吃俭用攒下的,房子是自己的姐姐辛辛苦苦一砖一瓦修建的,徐某弟弟徐某成、徐某安并未帮助过姐姐,反而自己曾一直帮助、照顾姐姐李某,现李某过世,这些财产应当由李某的兄弟姐妹来继承,遂向法院提起财产继承的诉讼。
鉴于案件的特殊性,承办法官任丽平多次庭前与徐某成、徐某安老人沟通调解方案,但二位老人均不配合,拒绝调解,认为自己哥哥家的财产不应该由李某的兄弟姐妹来分,况且交通事故的赔偿款对方已拿走了大部分。同时作为原告的李某惠也不愿让步,案件调解陷入僵局。
为了有效化解双方矛盾,承办法官及时确定了案件的开庭时间,开庭当日,承办人再次组织双方调解,虽然调解过程很艰难,但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地沟通,从法理的角度释明,从平等、友善的核心价值观引导,从亲情的情感角度互换沟通,斯人已逝,生者如斯。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于当日取出款项进行了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