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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西区法院四举措有力推进 旧存案件消减工作

来源:攀枝花市西区法院 作者:刘英 发布时间:2020-04-30 17:50:58

攀枝花西区法院紧紧围绕“审判质效新飞跃”工作目标,从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效率新期待出发,立足审判管理精细化改革,综合运用司法责任制、四类案件监管、院庭长监督管理、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委会等机制,促进全院旧存案件大幅消减。

截至4月28日,全院2019年旧存案件化解率80.19%,居全市法院第一;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化解率100%,居全市法院第一。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全面梳理2019年旧存案件,建立台账,逐案拟定结案计划和结案时间,明确承办人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第一责任领导。通过“清单制+责任制”挂图作战,层层落实责任,形成院长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庭长和承办人具体落实的联动责任机制。

二是强化节点管理。遵循司法规律和考核要求,科学拟定时间表、任务图,审管办适时监控案件节点,跟踪通报工作推进情况,提醒督促各承办人按照既定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分管领导每月组织分析工作推进情况,院长每季度听取化解进展。

三是严格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审理时间超过6个月的案件纳入“四类案件”监管,明确院庭长监管责任,确保监管科学有效,全程留痕。根据《全市法院长期未结案件院领导包案责任制》工作要求,审理时间超过10个月的案件由院领导包案,包案领导做实逐案研究督促,推动研究解决制约案件向前推进的各类问题,压实包案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及时根据权限和程序提请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委会研究推进。

四是确保责任落实。将旧存案件消减工作纳入年度审判质效考核。对工作散漫、效能低下,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员由分管领导对其提醒谈话,并通报政治部,作为奖励、惩戒、培训、遴选、评先选优、职级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刘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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