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江市市中区法院经开区法庭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始终无法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经过承办法官一个多小时的耐心沟通下,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庭履行。
2023年6月,原告在某鱼平台上看到被告发布一辆相关二手车的销售信息,并在此平台上询问被告该车辆有无事故,被告表明只是小擦挂。原告现场查看该车辆情况后,确定购买车辆并办理了相关提档手续。后原告发现发动机舱内有异常喷漆,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发现该车辆为重大事故车辆。原告认为被告隐瞒该车辆曾发生重大事故存在质量问题的事实,要求被告退还购车款。
庭审当天,承办法官庭前对双方进行了详细询问,了解到双方均有意愿调解,但双方各持己见,无法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承办法官耐心地结合案件事实为双方分析诉讼成本,对照法律规定分析利弊、宣讲法律,最终,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协议内容。
经开区法庭坚持矛盾不上交、不出“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刘俊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