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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筠连:金秋亮剑,直击执行一线

来源: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人民法院 作者:傅腾 发布时间:2023-09-15 17:22:51

执行案件中,总有一部分被执行人觉得“法院判决不可怕,爱怎么判就怎么判,我就这个样子,法院拿我也没办法”,但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近日,筠连县法院开展多项执行行动,抓老赖、打拒执、促履行,下面就跟着小编的镜头一起去看看吧。

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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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谢某香与母某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诉至筠连县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母某磊支付谢某香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10415.5元,但母某磊迟迟未履行生效判决,谢某香遂向筠连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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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进入执行,执行干警多次联系母某磊履行案款,母某磊却觉得自己还款能力法院就没有办法,待执行法警再次联系母某磊,向其告知拒不履行案款的后果后,母某磊慌忙联系母亲代其当场履行4000元,并就剩下案款履行达成分期履行协议。

案例二:

陈某松与陈某宗、陈某华、陈某芹系詹某珍子女,张甲、张乙系詹某珍之孙;詹某珍因车祸死亡获得赔偿款350000元,此款转入陈某松账户,再由陈某松分配给其余关系人。但陈某松分配部分赔偿款后就不再分配,致陈某宗、陈某华、陈某芹、张甲、张乙诉至筠连县法院,筠连县法院判决陈某松根据顺位向其余关系人进行分配,但陈某松并未按照判决内容履行义务,五名原告遂向筠连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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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立案后,筠连县法院迅速对陈某松相关财产线索进行查询,发现其名下账户并无这笔赔偿款也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陈某松恃其年长对法院执行无动于衷,案件一时陷入执行僵局。本次执行行动开展后,执行法警再次联系陈某松并将其带回法院后,其才意识到执行义务并不随时间流逝而消失。很快,陈某松家属就主动联系法院寻求执行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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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案例只是筠连县法院执行工作的“冰山一角”,在此温馨提示,被执行人应当主动履行法院判决,不要试图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只有尽快履行还款义务才是正确的选择。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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