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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法院成功审结一起涉案标的超14亿元 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

来源:盐边法院 作者:杨焕云 发布时间:2023-09-11 20:4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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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盐边县二滩矿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以从事黑色金属矿采选业为主的企业。近年来,在市场环境和疫情冲击等多种因素的交织下,该企业逐渐陷入严重的经营困境。2022年11月7日,经企业申请,盐边法院决定对攀枝花市盐边县二滩矿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攀枝花天伦化工有限公司、盐边县宏骏工贸有限公司和会理县小黑箐乡马鞍山铁矿进行实质合并预重整。2023年3月10日,盐边法院依法受理前述相关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

为提高重整效率,加快重整速度,盐边法院充分依靠府院联动机制引进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四川众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投资方,按照“坚决兑现不改变企业属地关系、不改变税收征管关系、不改变市场监管关系”原则参与本次实质合并重整。重整过程中,480家债权人申报债权558笔,申报金额21.9亿余元,经债权审查及复核,总计确认债权14亿余元,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要求投资人将职工债权款项972万余元存入了管理人帐户。同时,管理人按照法院关于充分保障国家税款权益、职工权益和债权人权益等要求,在广泛征求债权人、投资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意见建议基础上起草了重整计划草案。2023年6月19日,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该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担保债权组、职工债权组、税收债权组、出资人组四组100%表决同意,获得普通债权组93%的债权人表决同意。

2023年8月21日,盐边法院根据破产管理人申请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合并重整程序,该公司及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获得圆满成功,开始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债权清偿和复工复产工作正有序开展。

攀枝花市盐边县二滩矿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是盐边法院审结的首起实质合并重整案件,根据批准的重整计划实现了税款债权本金、职工债权、担保债权本金、小额债权本金均达到100%清偿。其中,税款债权本金、职工债权、小额债权本金将在重整计划批准后30日内一次性清偿完毕,担保债权本金3年内清偿完毕。此外,重整成功后,该企业复工复产不仅将保障现有500余位职工就业,更将新增400余个就业岗位。

盐边法院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积极作用,完善维稳风险研判和矛盾纾解机制,成功杜绝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为投资者的最终引入和重整计划的顺利通过奠定坚实基础,保证破产重整程序平稳、高效推进。同时,盐边法院积极运用“互联网+”审判模式,采用网络会议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降低债权人行权成本,切实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权利,实现企业、职工、债权人、投资人多方共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法院审理破产重整案件提供了有益探索。

下一步,盐边法院将加大对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和指导,要求管理人积极履职尽责,督促债务人按照重整计划兑付债权款项,确保债权人利益的实现和企业正常生产。 

攀枝花市盐边县二滩矿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以从事黑色金属矿采选业为主的企业。近年来,在市场环境和疫情冲击等多种因素的交织下,该企业逐渐陷入严重的经营困境。2022年11月7日,经企业申请,盐边法院决定对攀枝花市盐边县二滩矿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攀枝花天伦化工有限公司、盐边县宏骏工贸有限公司和会理县小黑箐乡马鞍山铁矿进行实质合并预重整。2023年3月10日,盐边法院依法受理前述相关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

为提高重整效率,加快重整速度,盐边法院充分依靠府院联动机制引进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四川众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投资方,按照“坚决兑现不改变企业属地关系、不改变税收征管关系、不改变市场监管关系”原则参与本次实质合并重整。重整过程中,480家债权人申报债权558笔,申报金额21.9亿余元,经债权审查及复核,总计确认债权14亿余元,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要求投资人将职工债权款项972万余元存入了管理人帐户。同时,管理人按照法院关于充分保障国家税款权益、职工权益和债权人权益等要求,在广泛征求债权人、投资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意见建议基础上起草了重整计划草案。2023年6月19日,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该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担保债权组、职工债权组、税收债权组、出资人组四组100%表决同意,获得普通债权组93%的债权人表决同意。

2023年8月21日,盐边法院根据破产管理人申请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合并重整程序,该公司及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获得圆满成功,开始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债权清偿和复工复产工作正有序开展。

攀枝花市盐边县二滩矿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是盐边法院审结的首起实质合并重整案件,根据批准的重整计划实现了税款债权本金、职工债权、担保债权本金、小额债权本金均达到100%清偿。其中,税款债权本金、职工债权、小额债权本金将在重整计划批准后30日内一次性清偿完毕,担保债权本金3年内清偿完毕。此外,重整成功后,该企业复工复产不仅将保障现有500余位职工就业,更将新增400余个就业岗位。

盐边法院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积极作用,完善维稳风险研判和矛盾纾解机制,成功杜绝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为投资者的最终引入和重整计划的顺利通过奠定坚实基础,保证破产重整程序平稳、高效推进。同时,盐边法院积极运用“互联网+”审判模式,采用网络会议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降低债权人行权成本,切实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权利,实现企业、职工、债权人、投资人多方共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法院审理破产重整案件提供了有益探索。

下一步,盐边法院将加大对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和指导,要求管理人积极履职尽责,督促债务人按照重整计划兑付债权款项,确保债权人利益的实现和企业正常生产。 杨焕云

 


 

 

 



责任编辑:王思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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