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的全市法院“十佳裁判文书”评选结果中,叙州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彭刚制作的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 (2022)川1521行初46号行政判决书成功入选。
该篇获奖的裁判文书对证据的分析认定准确,查明事实清楚、全面客观。说理部分法律依据充分,逻辑严密,结论正确。判决书全文要素齐全,条理清晰,用语准确规范,并增加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引导市场主体提高环保意识、履行社会责任的内容,具有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下一步,叙州区法院将再接再厉,以评选活动为契机,推动庭审、文书规范的常态化、长效化,不断提升自觉接受监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将评选结果向引领效果转化,全面提升叙州区法院的审判质效与法官的司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