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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15万赔偿款,这场“无声”调解很暖心!

来源:夹江县人民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11 15:55:14

近日,夹江法院新场法庭成功化解一起被告为聋哑人的追偿权纠纷,协调残联、保险公司免除了困难残疾人家庭需负担的155000元赔偿,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于“无声”中彰显了司法温度。

2022年6月,被告王某某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与郑某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搭乘杨某某)相撞,造成三人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向受害人杨某某垫付赔偿金155000元后,向王某某追偿。

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王某某不仅个人系聋哑人,其妻子也是聋哑人,且二人育有9个月婴儿一名,现仅靠被告王某某一人在峨眉工厂务工,家庭生活拮据,多靠父母和弟弟接济,履行能力不足,案涉交通事故也系务工途中意外造成。

为有效化解纠纷,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迅速联系人寿保险公司,告知具体情况,希望能够从保险公司找到突破口。同时与夹江县残疾人联合会取得联系,邀请残联对本案进行联合调解,以解决被告王某某的实际困境。

调解中,承办法官一边通过书写交流、手机打字等方式与王某某进一步沟通,安抚其情绪,一边会同保险公司通过微信视频、电话与王某某的父亲和弟弟沟通。承办法官始终耐心倾听双方意见,以文字为媒介,充当双方沟通交流桥梁。

最终,在法官的倾力协调下,保险公司证实了王某某的困难情况,秉着对社会特殊困难群体非故意造成的损害,自愿承担起社会责任的理念,表示愿意撤回起诉,不再对王某某追偿。

至此,一场融入了司法温情与社会善意的“无声”调解取得了圆满结果。这样的结果离不开承办法官对案情的细致审查和倾力协调,离不开残疾人联合会对残疾人的关心帮助,也离不开保险公司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善良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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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新场法庭将持续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创新化解社会风险问题的有效举措,实现案件办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真正体现人民法庭‘人民’两个字的内涵,急群众所急、解群众所困,传导出人民法院的司法温度,为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贡献法院力量。”收到被告王某某送来的锦旗后,新场法庭庭长杨媛媛说到。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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