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当庭宣判,法检“两长”同庭履职,示范引领提质增效

来源: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郭林 发布时间:2023-09-08 09:28:43

9月8日上午,屏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屏山院区(屏山县人民医院)原党总支书记蔡培强受贿罪一案,该案由屏山法院院长谢国刚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屏山县检察院检察长张科出庭支持公诉。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蔡培强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对扣押在案的蔡培强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 2014 年至2023 年期间,被告人蔡培强在担任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屏山院区党总支书记、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医疗耗材供应、药品销售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李某、陈某等15人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211.2 万元。案发后,蔡培强全部退缴了受贿所得财物。法院综合考虑其犯罪事实、量刑情节等因素,做出上述判决。

庭审现场,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屏山县医疗系统职工代表等90余人旁听此次审理。庭审结束后,党员代表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旁听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及法庭的庄严,也深刻体会到了“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道理,今后要以“身边案”为鉴,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断提高党性修养,筑牢拒腐防变、廉洁自律防线。

此次院长担任审判长承办案件,并公开开庭审理,是屏山法院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院庭长带头办案的一个缩影。下一步,屏山法院将充分发挥院庭长的示范引领作用,以更快、更好、更高效的裁判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审判质效全面提升。

 


责任编辑:杨睿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