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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 “海棠花·开”学季

来源: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作者:刘思义 发布时间:2023-09-07 09:29:15

近年来,乐山市市中区法院依托“海棠花开”未成年人保护品牌,立足审判职能,打造“少家邻”融解纷司法保护模式,构建起从少年到家庭再到邻里社会“三维递进”,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同向”,党建、改革、科技“三力赋能”的“三三制”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打造出“未”保领域的“枫桥经验”市中区实践。

该模式入选最高法“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典型案例,牵头部门海棠法庭被评为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今年,“海棠花开”司法品牌被写入全省法院上半年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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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海棠花·开” 进法庭

坚持“特殊、优先、保护”“调解优先”的少审原则,建立涉未案件绿色通道,打造“圆桌式”少年家事审判庭和调解室。组建“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专业化涉“未”审判团队,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现从个案办理到区域治理。

同时,引入家属、学校、社团代表,聘任人民调解员、心理咨询员、家庭教育指导师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涉“未”案件调判,会同公安、民政、教育、团委、妇联、街道等部门建立判后跟踪回访及帮扶机制。

让“海棠花·开” 进家庭

分层递进发送家庭教育指导令(卡)、人身安全保护令、监护职责告知书等,教育、引导、治愈未成年罪犯或被害人,实现涉“未”离婚案件家庭教育指导100%全覆盖。与妇联、民政等部门共建家庭教育指导实践基地,打造专业家庭教育指导师导师团队,开展面向社会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家庭教育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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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已发送家庭教育指导卡、家庭教育指导令、监护职责告知书300余份,为100余户家庭提供了家庭教育辅导。

让“海棠花·开” 进学校

以全市“乐法妈妈”宣讲团队为依托,以法治副校长为桥梁,“请进来+走出去”双向发力,构建起“法治教育+德治教育+心理教育”相结合的模式。

在徐家扁等学校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室,挂牌“乐法妈妈”信箱,通过“法官指导,校方联调”的解纷模式,结合“定期坐班、主动上门”的服务方式,主动参与前端涉未成年人纠纷化解,建起全链条、多方位的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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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海棠花·开” 进村社

在社区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服务站,与区级多部门共建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基地、反家暴中心、反侵害庇护所,实现法治宣讲、社区矫正、家教指导、心理咨询、儿童庇护等功能。

同时,积极培育未成年人工作者,为全区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培训授课,从治理前端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开展预防、干预和矫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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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海棠花·开” 向“云”端

在辖区心连心邻里中心和已挂牌的园区、社区、学校分别设立视频调解点,搭建起法庭、司法所、调解点三级连线的“融e解”“云上调”网络平台,架起法官远程指导未成年人纠纷化解的网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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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集社会关注的青少年问题,录制校园暴力等法治教育视频向学校和社会“云”投放,实现法治教育的普及化和常规化。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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