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法院干警罗羽秀
一首小诗 春光收尽此城中,古郡千年享惠风。 白塔人潮兴闹市,大江水碧托长虹。 飘香窖酒宾朋至,展望乡村稷黍丰。 一体腾飞联两翼,康庄富路见初衷。 这首诗是我院退休干警冯国成冯老写的《泸州建市四十周年颂》,诗中最后一句提到了“初衷”,我想初衷应该是不管时光怎样流转、不管时代怎样变化,总有那么些东西留藏了我们丰厚的情感,总有那么些事业值得我们付出一生的热爱。 一双布鞋 图片上这双旧旧的鞋是我院民一庭庭长王江洪的鞋子。这鞋子也有些年头了,但是王江洪却舍不得扔掉,不是因为它有多昂贵,而是因为它陪伴王江洪走过了无数个日升月落,在每一次送达调解的路上,在每一个巡回审判的现场。 2021年,王江洪受理了一件离婚案件,在审理过程中了解到被告张某是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某村人,拒不配合提供其通信地址,也不同意电子送达应诉材料,且张某老家地处深山,常常无通讯信号,导致案件的送达工作陷入僵局。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王江洪征求了原、被告双方的同意,决定前往远在500多公里外的张某工作所在地进行送达和调解。 当晚一行人赶到了张某所在的工作地点,饿着肚子马不停蹄地开始了调解工作。经过多番电话沟通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调解完毕,已是晚上10点多,借助手机电筒几束微弱亮光,被告在调解笔录上完成签字、捺印。脚踩泥泞,远赴500公里,只为看见头顶守护司法为民的星光。 一把法槌 小小的法槌谁都拿得起,但敲下正义之槌的分量却千金重。而“扫黑斗士”罗太平却手握正义之槌,始终奋战在审判一线。
在办理宋某某等人涉恶势力案件中,公诉机关以恶势力犯罪集团进行指控,但罗太平通过庭审,反复研判在案证据后,最终提出该案不符合恶势力犯罪集团的意见,得到了合议庭和审委会的认可。在冷某某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中,针对冷某某等人实施的其中一笔犯罪,应定性为敲诈勒索还是抢劫,罗太平则从证据的蛛丝马迹中研判出该笔犯罪符合抢劫罪的所有构成要件,化解了各方争议。正是罗太平对一个个案件细节的精准把控,才能在庄严的审判庭上真正做到不枉不纵,利用正义之槌将“黑恶”犯罪绳之以法。 一串钥匙 这一把把钥匙串起来的钥匙串保管在“后勤大叔”李开良的办公室已经快有20多年了。李开良退伍后就进入合江法院,一直从事司法行政装备保障工作。 十几年前的合江法院,办公场所空间狭小、条件简陋,不能适应越来越多的法院干警办公办案需求和新时期审判工作的需要。李开良作为原基建办主任,在院领导带领下,积极向上报告争取,于2006年获准立项新建两庭,极大地改善了干警的办公办案环境。20多年来,无论是物资的保障还是外出车辆的调派,李开良都细心安排,让奋战在审判一线的干警无后顾之忧。 鞋子、法槌、钥匙,这一件件看似毫不相关的物件却都闪耀着相似的光芒,无数寻光人怀抱着为民谋利,为国复兴的初衷走在奋斗的路上。40年,泸州从“内陆小城”到“开放大城”华丽蜕变;40年,泸州法院风霜雨露、踏歌奋进守护着公平正义。我相信,我们泸州法院人将秉承“无我”的初心,“寻光”的执着,站好一生岗,走好一生路,创造下一个属于泸州法治更加闪耀的4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