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以及工商联密切联系民营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实现优势互补、工作协同,共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秩序,正确引导民营企业、企业家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诚信合规经营,切实防范法律风险。8月29日,金阳县人民法院邀请县工商联参与到涉企案件的调解工作。
该案件系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原告顾某(化名)在某服务公司(化名)上班,因该公司负责人于周末组织员工加班,原告在群内询问加班费,双方发生冲突,原告被该公司辞退并结算工资。原告顾某对被告公司的行为不服,认为是违法辞退便提起劳动仲裁申请,仲裁结果出来后原告依旧不服劳动仲裁结果,遂诉至法院。金阳县法院办案法官接手此案后,梳理该案事情脉络,查证该案案情细节,认为此案涉及企业用工用人问题及加班问题,具有普遍性及代表性,遂向县工商联(商会)发出邀请,请其参与调解。在合议庭与工商联(商会)同志组成的调解小组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被告公司当场赔偿原告的损失,原告也放弃主张其他权利。同时调解小组也向原被告双方进行了普法,对被告方单方面辞退员工,激化矛盾等行为予以批评指正,对原告方激化矛盾等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双方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诚信劳动,合规经营,切实防范法律风险。
此次调解充分运用法院—工商联(商会)联动协作机制,有效通过优势互补、工作协同提高调解能力,强化调解效率,为探索联动调解积累了工作经验,加强了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有效提高群众对诉调对接的工作性质、特点及优势的认识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