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近日,叙州区法院召开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评议指导座谈会,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情况进行评议,听取意见建议,并安排部署下阶段创建重点工作。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乐,副院长王士雨,党组成员、政治部(督察室)主任邹小兰,各人民法庭及相关部门,以及受邀的7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干部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王士雨副院长首先介绍了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目的、工作思路和基本情况。各人民法庭庭长分别对照评选标准及测评体系,结合法庭自身工作实际,依次从党建引领、诉讼服务体系、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品牌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报告了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的开展情况和自评得分情况。
参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叙州区法院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并进行评议,认为叙州区法院在创建工作中亮点纷呈、成绩突出,特别是在强化普法宣传、推进诉源治理、做实能动司法等方面成效显著,是传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典范,同时对法庭参与乡村治理、助力营商环境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接着,参会的其他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分别就条线工作对“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各部门通力协作使创建工作更上新台阶。
最后,王士雨副院长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干部代表对法院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并结合提出的意见建议,对下阶段“枫桥法庭”的创建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思想上要重视。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引,进一步提高做好创建活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创建工作走深走实。二是行动上要落实。要积极融入乡村振兴服务、助力营商环境和基层社会治理,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前沿阵地的作用,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三是举措上要创新。要对照“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标准,因地制宜,多元创新,深挖特色法庭文化建设,打造法庭品牌亮点,为“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提供更有力的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