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富顺县人民法院为期五天的“小额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圆满落幕。专项行动期间,全体执行干警火速行动,不分昼夜,全力攻坚克难,剑指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涉民生执行案件,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本次专项行动,共出动干警70人次,出动警车33台次,传唤27人,拘传12人,拘留6人,执行完毕14件,达成和解19件,执行到位186万元。
“清晨+夜间”,快准狠突击执行
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期间,何某将其所有的一间商铺出租给吴某,后双方因租金问题引发诉讼。富顺县法院经审理作出吴某应向何某支付房租租金9000元的判决。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吴某银行存款5700元,尚有3300元未执行到位。经调查了解,被执行人吴某在经营一家餐饮店,具有履行能力。
8月24日19:00,执行干警找到被执行人吴某,向其释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吴某迫于法律的威严,立即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支付申请执行人3300元,该案执行完毕。
胡某申请执行周某、廖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2450000元。8月22日19:00,收到申请执行人胡某提供的线索后,执行干警一行5人连夜赶往成都市龙泉驿区被执行人廖某居住地点。当晚,经过摸排、蹲点,未发现被执行人廖某行踪。次日06:00左右,当大部分人还在睡梦中时,执行干警已再次蹲点守候在被执行人廖某家门口并成功找到被执行人廖某。面对执行干警的到来,被执行人以没有钱为由推诿,既不想办法履行义务,也不愿制定分期履行计划。鉴于被执行人廖某消极面对的行为,本院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执行措施。
释法明理促和解,十年赔偿终兑现
2013年11月14日,张某驾驶小型客车搭乘陈某、彭某行使在公路上,由于张某操作不当,与另一辆重型货车追尾相撞,造成陈某、彭某受伤的交通事故。富顺县法院经审理作出张某赔偿陈某53936.39元、赔偿彭某9932.09元的判决。执行过程中,因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一直未执行到位。8月21日,承办法官将被执行人传唤至法院,耐心释法析理,引导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经多方筹措,于当日履行55000元。至此,拖欠十年的赔偿终于兑现。
善意灵活巧执行,一面锦旗表谢意
李某、张某甲、张某乙申请执行喻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140000元。专项行动期间,承办法官将被执行人喻某传唤到法院。被执行人喻某向承办法官言明自己的难处,并申请给她三天时间去想办法凑钱。承办法官从申请执行人“真金白银拿到手才是硬道理”的角度出发,做申请执行人的思想工作,最终申请执行人同意宽限被执行人三天时间。8月24日,申请执行人向承办法官反馈被执行人已经履行了全部义务,其为法官灵活的执行方式点赞并送上锦旗以表谢意。
本次专项行动已落幕,但执行永不止步。接下来,富顺县法院将全面总结专项行动经验,深化巩固行动成果,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用足用活执行措施,努力提升执行质效,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力兑现司法为民的庄严承诺。(周小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