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8月21日至25日,富顺县人民法院开展为期五天的“小额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此次执行行动集中力量执行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劳动报酬、小标的、久拖未果的案件,以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高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顶烈日,迎热浪,“出发!”随着专项行动指挥的一声令下,数辆警车静灯闪烁,警笛拉响,执行小组迅速奔赴执行现场,此次执行行动正式开启。
“这是农民工兄弟养家糊口的钱!”
自贡某装饰公司雇佣田某为其搬运施工现场建渣,田某在搬运建渣过程中被建渣砸伤。经审理,该院作出自贡某装饰公司赔偿田某因伤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38万余元的判决。执行过程中,经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陷入僵局。
因了解到申请执行人田某因受伤劳动力减弱,近期无收入来源,急需案涉赔偿款维持一家老小日常开销,承办法官遂将该案纳入集中执行范围。8月21日,将被执行公司负责人传唤到法院后,承办法官情理法并用,力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以使申请执行人田某能尽快拿到“真金白银”。经过五个小时“软磨硬泡”,双方当事人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公司负责人经多方筹措,于当日履行共计30余万元,田某一家如愿拿到赔偿款。
“钱不多,既然有钱就应及时还!”
谢某申请执行黄某甲、黄某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50000元。执行过程中,经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集中执行行动期间,申请执行人向承办法官提供线索称,其发现二被执行人在经营一家茶馆,现被执行人正在茶馆内。挂断电话,承办法官立即组织警力赶往现场,将正在打麻将的黄某乙拘传到法院。经协商,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黄某乙当场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支付申请执行人谢某40000元,该案执行完毕。
“对’泼皮耍赖’的行为必须严惩不贷!”
熊某申请执行华某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138000元。8月21日,经承办法官电话通知,被执行人华某到法院接受询问。鉴于被执行人华某多次开“空头支票”不兑现,申请执行人熊某要求其今日必须履行38000元,否则申请人民法院对其采取拘留措施。被执行人华某表示没钱,拒不履行。经执行干警查询被执行人华某微信转账记录,发现其在去年微信转账流水达50万余元,仅今年8月微信转账流水就有9万余元。鉴于被执行人华某有高额微信转账流水但至今未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分文,并依照熊某的申请要求,该院决定对其施行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华某没想到法院真会采取拘留措施,在送拘途中强烈表示愿意想办法凑钱。最终,被执行人华某一次性履行了30000元,并就剩余欠款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分期履行协议。
据悉,专项行动首日,富顺县法院出警25人次,集中约谈10人,查封房产1套,作出拘留决定3人次(三人均在收到拘留决定书后履行)、执结4案,执行到位37万元。(周小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