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退休时,匆匆而别,还没来得及对那段激扬奋发的岁月说再见,还没来得及对那群担当作为的同事说感动,还没来得及给我莫大尊荣的法院说感谢……
1999年9月,我从部队转业,分配到纳溪法院工作,历任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等职务,2019年4月选升为二级高级警长,获三级警监警衔,从此穿上这件全省基层法院唯一的“白衬衣”。时间,是无声的记录者,也是客观的见证者。纳溪法院的“变”无处不在,它的“不变”也贯穿始终。
记得1999年我刚到法院,当时院机关还是在“农家小院”,条件落后,没有空调,法庭条件很差。2002年第一次正式建起了标准的审判法庭。今年我们将搬进配套设施更加健全的现代化办公楼。那时候,当事人的法律意识、证据意识都还不强,法官办案大多数时间都是在下乡调查。当时全院仅有3辆车,因此法庭办案主要靠走,为了节约办案时间,干警们就住在法庭或老乡家,尽管办案非常劳累,却还能挤在老乡家的硬板床上拉歌……
如今,大大小小的警车保障有力,一天能跨市出省打来回。那时候庭审记录、判决书等各类材料都是办案法官和书记员手写完成的,现在早已从“手书笔写”更替为数字赋能、智能诉服。
一代代纳法人在变和不变的接力中踔厉奋进,在不断探索与实践中,让当事人以看得见,摸得到的方式感受法院工作的温度和力度。让我感受最深的是我院在探索创新推进江宁法庭的改革和变化上。
2002年3月,四川首个女子法庭挂牌江宁法庭。2015年9月,江宁法庭被组建为专业化家事法庭,并被省高院确定为全省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探索创新的“1+N”家事审判模式得到社会各界高度肯定。2021年1月,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精神,又将该庭组建家事与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从全省首个“女子”法庭到泸州首个家事法庭,再到今天的家事与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法庭,内涵一直在不断延伸发展……
岁月荏苒,时光如梭,社会在进步,时代在变迁,不变的是泸州法院人的坚守和初心,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一代代泸州法院人,用自己的青春践行无悔选择,用自己的行动捍卫法治梦想。
回顾历史,展望未来。站在泸州法院四十周年的历史新起点,在接下来无数个十年里,我相信,每一个法院儿女必将在变与不变中持续扛起属于自己的历史使命和担当,品尝着属于自己的磨难与艰辛,品味着法院的成就与荣光,齐心协力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