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内江市东兴区法院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多措并举、持续发力,为继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环卫战贡献更大的力量。
依法履职抓审判,做环保的捍卫者
近年来,东兴区法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生态文明工作大局,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行为。2021年以来,共审结涉环资类刑事案件12件,其中非法狩猎案件6件,非法捕猎陆生野生动物案件3件、滥伐林木案件2件、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1件,其中还对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2名被告人在判处刑罚的同时,判决其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法制宣传进村社,做环保的传播者
8月15日,东兴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干警到田家镇月亮村开展了“共建绿色家园 生态日我们在行动”专题环保宣传活动。活动中,法官针对农村时有发生的滥发林木、非法捕捞现象,重点就东兴区法院审理的两起滥发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进行了讲解,以案说法引导村民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现场村民就环保法规及其他法律问题积极提问,法官热心解答,活动气氛热烈。
此次宣传活动共接受环保相关法律咨询20余人次,发放环境保护宣传资料100余份,引导村民树立了重视环保、自觉环保的理念,取得了良好效果。
以身作则显担当,做环保的践行者
为贯彻生态文明理念,用实际行动践行为民服务的宗旨,东兴区法院多次组织干警到永兴镇石板滩村、东兴街道大明社区等地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纷纷拿着扫帚、铲子、垃圾钳,发扬不怕苦、不怕脏的优良传统,对公路主干道、部分庭院等进行全方位的清理打扫。在清理、打扫过程中,干警们还向过往群众宣传垃圾污染的危害和垃圾分类的知识,促进政府和群众构建环保工作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
生态兴则文明兴。东兴区法院下一步将继续立足司法职能,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扎实做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和污染自然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护航生态文明建设;同时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鼓励大家积极参与到低碳环保、绿色出行的活动中来,为东兴区绿色生态环境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