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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法院:诉前解纷疏堵点 邻里和谐促长安

来源:古蔺县人民法院 作者:周云 发布时间:2023-08-16 09:33:20

近日,古蔺城区某小区物业调解室比平日热闹了许多,20多位业主代表聚集在一起,是何原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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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邻里和谐关系  积极践行“调解优先”

原来,该小区某单元3楼一业主家因共有下水管道堵塞,水管反水,导致家中家电、家具及部分墙体被水淹没浸泡,遭受了较大损失,经小区物业和社区多次组织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该业主无奈以所在单元楼3楼以上业主和物业公司为被告向古蔺法院提起财产损害赔偿责任纠纷诉讼,承办法官正在组织调解。

由于该案系邻里纠纷,且涉及被告人数多达43人,为妥善化解纠纷,维系和谐邻里关系,承办法官实地走访核实原告的损失情况,并决定采取发布公告和电话通知的形式,积极组织业主进行诉前调解。

有效疏通案件堵点  确保案结事了人和

有的业主说:“我家平常用水都是非常注意的,楼下垃圾油污造成的堵塞与我无关”。

有的业主说:“业主家自己没有人在家,反水如果及时处理不会有损失”。

还有的业主说:“楼下出水管道设计不合理,是开发商的责任......”

调解现场的业主你一言我一语,承办法官提出的调解方案被业主一否再否,调解几度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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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能达到更好地沟通效果,承办法官热情且耐心地组织被告业主推选代表,有序地进行发言和提问。

承办法官针对业主代表提出的法律疑问和事实质疑一一作出解答,特别对高层小区风险共担法律规定的制定背景、意义进行详细解读,并从邻里关系、换位思考等情理方面进行说理引导。

经过长达3个小时的唇枪舌战,最终促成了每户业主当场补偿受损业主500元的调解方案。

此起纠纷成功化解在诉前,是古蔺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延伸解纷触角,抓矛盾纠纷前端治理的一个缩影。接下来,古蔺法院将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基层治理大格局,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擦亮司法为民新名片。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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