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在全国首个生态日来临之时,内江市市中区法院民二庭联合凌家法庭、刑庭在市中区大洲广场共同开展了主题为“青山绿水蓝天 共创生态文明”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通过现场讲解、悬挂宣传横幅、发放环保倡议书及相关法律宣传图册等形式,向过往群众普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侵害环境的刑事犯罪、环境损害赔偿、公益诉讼等法律知识,倡导群众日常生活中要爱护环境,不得乱砍滥伐、随意捕杀野生动物、使用污染土地和水的能源等,共同守护美丽家园。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环保意识,营造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将8月15日设为全国生态日的决定是我国推进生态环境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市中区法院将持续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以法治护航中区生态治理和环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