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你们了,法院法官为民着想,为民解忧,为你们点赞!”8月7日,当事人张某宽、王某保等4人及8案上诉人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何霞律师来到攀枝花中院,将两面绣有“人民好法官”的锦旗送到民事繁案团队鲜林法官、董敏法官和黄雷法官手中,由衷感谢民事繁案团队全体法官在办理这8件案件中付出的艰辛和努力,他们用朴素的语言一再表达对民事繁案团队全体法官为他们追回“血汗钱”的感激之情。
2019年9月,某锅炉公司与某钢钒公司签订一份项目总承包合同,同年11月,某锅炉公司将其承包的部分项目分包给某中远公司。2019年12月,某中远公司又将其分包的上述工程转包给不具备资质的自然人刘某。刘某与某中远公司签订合同后,组织人员进行了施工。张某宽、王某保等8人经刘某招用,进入案涉项目从事人工挖孔桩工作。经结算,刘某于2021年3月11日在《人工孔桩劳务作业人员考勤、工日报酬表》中签字,确认2020年3月18日至2020年3月25日期间张某宽、王某保等8人报酬金额。后张某宽、王某保多次向刘某及某中远公司索要劳动报酬无果,遂起诉至法院。该案上诉至攀枝花中院后,该院民事繁案团队认真研究案情,梳理法律关系,多次与当事人沟通,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及时作出处理,判决刘某、某中远公司向张某宽、王某保等8人足额支付劳务费,某锅炉公司对上述刘某、某中远公司欠付劳务费承担垫付责任。至此,案结事了,民工权益得以维护。
当事人送来的“人民好法官”锦旗,承载的不仅仅是人民群众在权益得到保障后的喜悦,也是当事人对攀枝花中院工作的认可和肯定,更是攀枝花中院法官对当事人、对案件严谨负责、依法办理的担当。近年来,攀枝花中院高度重视民生领域案件,多措并举将公正司法落到实处,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下一步,攀枝花中院将不断优化为民举措,努力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切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起案件,用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新时代司法回应群众新期待,用法治力量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唐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