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宣布开庭!”随着敲响法槌的声音,8月10日上午9时,内江市市中区法院经开区法庭在史家镇大梁村的一场巡回审判开始了,在这里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史家镇政府、史家镇派出所、大梁村村委会干部及辖区村民群众20余人到庭旁听案件。
通过“当庭宣判+庭后释法”的方式,促使被告当庭主动履行,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到案件事了的良好效果。此次通过把庭审搬进乡村里、开进家门口的方式,不仅为派出所、村委会提供案例指导,起到法律示范作用,也让旁听村民群众“沉浸式”体验庭审现场,起到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举证、质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厘清双方当事人矛盾争议焦点,最终查明本案系原被告双方纠纷发生因钓龙虾引起,而造成原被告打人抓扯行为的发生系一场“误会”。被告到原告所承包经营的田地钓龙虾,不知晓该田地龙虾养殖人为原告,原告远处看见被告钓龙虾后,先言语劝阻原告,告知其不能在自家田里钓龙虾,被告随即准备收网兜、钓竿等钓具,因工具放在田埂两头,并且需要用钓竿钩回网兜,原告以为是被告不听劝告,执意继续钓龙虾,便强行收取被告的钓具,不慎戳到同行小孩眼皮,被告因出于保护小孩的心理,随上前用手制止,便发生了这一场邻里之间的言语肢体冲突。
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承办法官经综合评议、释法明理当庭宣判,宣判结束后,被告立即履行完毕,并主动向原告道歉,双方握手言和。
经开区法庭将继续充分发挥基层法庭处于解决群众纠纷、服务基层治理、推进乡村振兴最前沿的优势,进一步推进诉讼服务诉源治理工作站发挥实效,广泛开展巡回审判、法治宣传工作,主动延伸司法触角,实现便民诉讼服务零距离。(林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