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强化矛盾纠纷前端化解,提升诉源治理水平,近日,宜宾市叙州区法院南岸法庭与宜宾仲裁委员会签署多元化解纠纷合作框架协议,宜宾仲裁委员会事务中心副主任段鸿,叙州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吕双江,党组成员、副院长李乐,副院长王士雨,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南岸法庭庭长杨红出席签约仪式。
双方在框架协议中约定,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在推进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职能作用,在案件立案前,对于具备调解基础的案件,秉承自愿合法、便捷高效原则,由宜宾仲裁委员会事务中心定期派出办案秘书对法院委托的案件进行诉前调解,同时双方就仲裁案件在人民法院的保全、执行等方面建立畅通渠道达成共识。
接下来,双方将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不断拓宽诉裁对接范围,优化合作框架协议内容,推动仲裁方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从根源上化解矛盾解纷,减少诉讼增量,构建诉源治理新格局,促进司法与仲裁两种纠纷解决模式的优势互补,共同助力基层社会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