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为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8月11日,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与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作站工作人员一同为老君山古树挂牌,以特别提示的方式加强古树保护。
今年5月17日,屏山法院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诉讼服务中心在保护区新田咀保护站挂牌,屏山法院院长谢国刚带领由龙华人民法庭、刑事审判庭、民事环境资源审判庭组成的“牵牛花”法治宣传小分队通过自然保护区工作同志了解老君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状况。
1999年2月15日,53岁的农妇文成英,在老君山老君庙发现一只4个月大小的黑熊在寒风中已奄奄一息。她赶紧将幼熊抱回家,找来奶粉喂养,并给它穿上厚棉袄。3天后,幼熊总算活了过来。看着这只活泼可爱的幼熊,文成英找来秤一称:刚好9斤重。她便将其唤作“熊九斤”……。自然保护区同志向小分队讲述“熊九斤”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故事。
保护区以四川山鹧鸪等雉科鸟类为主的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和珍稀植物为主要保护对象,具有9种国家一级保护动植物,在自然保护区保护站,有各种珍稀动物的照片。
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屏山法院与屏山县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签订了《屏山县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在新田咀环境教育保护平台共同召开了第一次现场调研会,探讨如何加强环境保护普法宣传、预防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增强当地村民环境保护意识等问题。
为增强对自然保护区的直观感受,“牵牛花”小分队成员在自然保护区工作人员的带领下,经历8小时,爬上老君山2008米主峰,全程感受了保护生态环境状况。
走进森林,绿色林海让大家感受到了天然氧吧,看到参天大树,谢国刚院长不由感慨“如果都在树上写上砍了会受到什么处罚,这样可以有更好的警示作用……”
谢院长告诉了“牵牛花”小分队成员,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并安排刑庭工作人员去落实。
“一定要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不要专业化……”,最终选用了“法官提示,砍掉这棵树,最高坐牢七年”的警示标语。
8月11日,小分队再次来到老君山自然保护区,在保护区工作人员的带领下,通过老君山保护区森林巡山道路,寻找凹叶木兰、珙桐、石灰花楸、鹅耳枥等古树,在古树上挂上警示标牌。
“虽然爬山有点累,但锻炼了体质,感受了大自然的恩赐”,大家心情舒畅,小分队在林区吃过干粮和矿泉水,将使用的生活垃圾用专门的袋子装好,带出林区。
该给什么树挂,需要自然保护区专家,破坏的后果怎么样,需要法官来释法,自然保护区杨浩副主任对保护区与法院合作开展保护表示高度赞同。
下一步,屏山法院将与自然保护区通过建立环境资源司法档案、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名册、巡回审理环境资源案件宣讲制度等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将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制度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