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拒不支付劳务工资款项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成功促使案件执结完毕。
申请执行人詹某某与被执行人赵某某达成劳务合同,为其提供装修劳务,经双方当事人结算,被执行人尚欠申请执行人劳务工资8300元,在法院诉讼环节,双方达成调解意见,但被执行人未按调解书履行,申请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赵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只将送达回证签字后送交法院,未按要求对其一年内的财产状况进行报告。在执行期间,承办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释明不履行支付义务的法律后果,但赵某某无视法律权威,口是心非,屡次拖延、推诿。
为依法保护小标的案件和弱势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执行法官在查明情况后,决定对被执行人赵某某采取拘留措施,前往某装修工地现场将其拘留。在等待体检结果,准备送往拘留所期间,被执行人在法院执行威严面前,主动联系家属前往法院,履行完毕所有款项,该案圆满执结。
市中区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加大强化措施运用力度,全力开展小标的案件专项执行攻坚行动,最大限度保障胜诉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陈瑶 王洪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