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古有“多子多福”的说法,但生活中却常见多子女家庭因老人的赡养问题互相推诿,造成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激发家庭矛盾。近日,叙永县人民法院马岭法庭邀请“守护夕阳”调解员一起到叙永县某养老公寓巡回开庭并调解了一起服务合同纠纷。考虑到被告之一的李某已有85岁高龄,且刚做过手术、行动不便,马岭法庭便将庭审现场搬到了李某现居住的老年公寓。
本案一共四名被告,其中被告周老大、周老二和周老幺是李某的三个儿子,2021年李某因生病做手术,术后家中无人照料,经与李某协商,周老二便将李某寄养在叙永县某养老公寓,周老大和周老幺支付养老服务费,在连续支付半年后,因周老幺始终未将应承担的养老服务费和医疗费支付给大哥二哥,二人便不再继续交纳李某在养老院的费用,叙永县某养老公寓多次向周老二电话、微信催收,周老二均以家庭纠纷为由拒绝支付,无奈叙永县某养老公寓起诉至叙永法院要求解除养老合同并支付尚欠的养老服务费。
庭审过程中,周老大情绪激动地说道:“之前我垫付的老母亲的医疗费,说好的平摊,至今老二和老幺都没有给我,他们不给我,那么我也不支付母亲后面的费用”。周老幺则表示:“之前我们签了协议,说家里的财产归老二,老母亲由老二赡养,至于他们垫付的费用是多少,算出来该我给的我就给”。
为妥善化解本案,缓和家人之间的矛盾,承办法官充分听取了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并从法律、道德和亲情上进行释法明理,周家三兄弟和李某均表示不想解除合同,李某愿意继续在养老院居住,三个儿子也表示并非不愿意交纳母亲在养老院的费用,而是因为三人内部之间各自垫付的费用至今尚未理清,矛盾频发,才导致拖欠养老院的费用。经承办法官和“守护夕阳”调解员与李某三个儿子当庭核算,对三被告各自垫付及应承担的费用进行划分,最终三儿子当庭支付完毕其应承担的数额,并与叙永县某养老公寓当庭组建微信群,今后李某继续在养老院居住的费用由叙永县某养老公寓每月在群中通知三人交纳。至此,一场因赡养引发的纠纷落下帷幕。
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每一个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叙永法院以“深怀敬老之心、倾注爱老之情、笃行为老之事”为宗旨,通过巡回审判、家庭教育等多种形式传播孝老、爱老的优良家风,达到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