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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开展“‘剧’说‘三个规定’”专题学习活动

来源:江阳区人民法院 作者:汪勇 王月 发布时间:2023-08-04 16:13:18

为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开展禁止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暨违反“三个规定”警示教育学习的要求,促进干警学深悟透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实质要义,自觉遵守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相关要求,江阳区法院在坚持不放松传统形式学习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尝试通过剧情演绎的方式加强对制度规范的学习。

日前,江阳区法院第二党支部利用固定党日活动,开展了“‘剧’说‘三个规定’”专题学习,通过角色扮演、情景演绎、现场解读、提问讨论的形式,实现了对“三个规定”的活学活用。专题学习还邀请了第二党支部所在部门全体非党员同志共同参与。

专题学习过程中,干警以情景剧的方式演绎了基层法院干警常见涉及违反“三个规定”的几种情形,包括接触交往(律师打听案情)、接触交往(特殊关系人受托打听案情)、外部人员过问案件、内部工作人员过问案件、代表委员关注案件、直系亲属从事律师执业等六种典型情形案例。每一情景剧演绎结束后,由支部委员对情景剧涉及的“三个规定”相关内容进行现场解读,进一步加深学习参与者对于“三个规定”的学习理解。观摩成员对情景剧涉及的问题现场提问、现场解答,并展开热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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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本次情景剧演绎“三个规定”的专题学习活动,参与学习的干警纷纷表示,通过专题学习,对于“三个规定”是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是违反规定过问案件、不正当接触交往的“高压线”,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认识,在以后的执法办案中将继续严格遵守“三个规定”,为自己披上一身防腐蚀、防围猎的“铠甲”。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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